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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遇来临!21个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已获批

省级中心建设释放出的市场机遇和信号已然呼之欲出。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通知,同意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福建、广东、广西、重庆、陕西、甘肃、宁夏12个省(区、市)建设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下文简称“省级中心”),要求以上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按照建设方案落实政策和经费保障,在3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至此,已有21个省级中心获自然资源部批准建立。

  5月2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编制的《自然资源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指南》(下文简称《指南》)及《关于推进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指南》做好省级中心建设工作,并提出将按照“启动一批、巩固一批、建成一批”的总体思路,2019年拟选择10个左右基础条件较好、应用成效显著的省(区、市)启动省级中心建设,力争2年内,支持全部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形成省级中心应用服务能力。

  据泰伯网了解,此前获批建设的江苏、山东、四川、青海等地省级卫星中心已陆续成立,即将进入建设快车道。

  江苏卫星应用中心及青海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已于2018年6月获批,并相继开展建设;2019年4月16日,四川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正式挂牌;6月21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揭牌。

  与此同时,部级卫星应用中心相关招标公告频出,2个月内,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频出大标。显然,部一级卫星应用中心已为对接各省级中心,服务全国卫星应用加紧筹备。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自然资源高光谱卫星应用系统建设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标的1334.1万元;7月19日,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自然资源卫星影像公有云计算服务平台招标公告,要求合同签订后5天内开通资源,开通资源后10个工作日完成现有600TB数据的迁移工作,预算金额为300万元;6月25日,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发布招标,内容为国土卫星遥感监测监管服务平台集成与运行维护,标的1235.8 万元。

  种种迹象表明,省级中心即将进入密集建设期。

  根据《指南》要求,省级中心建设单位应具备较好的遥感应用基础和数据、技术、软硬件、人才和场所等相关业务工作条件,具体包括:

  1.有效的组织运行机制。应建立务实管用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可联合申报,优先支持以卫星遥感应用实体化运行为目标的申报方案。

  2.较好的遥感应用基础。具备承担国家或省级自然资源卫星产品生产、遥感调查、监测等业务工作的能力,拥有完成相关工作的成功案例。

  3. 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具备卫星遥感应用所需的软硬件和网络基础设施,拥有卫星数据管理、处理系统。4. 过硬的生产技术能力。具有国产卫星数据加工、处理、信息提取、应用及覆盖全省(区、市)自然资源行业的生产服务支撑能力。

  5.有效的安全保密管理。具备健全的生产安全和成果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具有一定规模的质量控制管理专业队伍。

  6.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遥感、信息系统和自然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不低于30%。

  这其中,对硬软件和网络基础设施,卫星数据管理、处理系统,数据加工加工、处理、信息提取、应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部级卫星应用中心招标情况,省级中心建设释放出的市场机遇和信号已然呼之欲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目前各省级中心推进情况来看,承担建设的单位多为国土规划院、地质调查院、测绘勘察院等,这与数字政府建设中的空间地理基础资源库建设承担单位多有重合。这或许意味着,省级中心的数据将能够直接接入数字政府基础数据平台,项目承接单位也有望在数字政府建设及后续应用中,寻找到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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