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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5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50%左右

《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发布。

8月2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主办的2021全球数字经济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8月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该《实施方案》全文。

《实施方案》提出总体目标,致力于通过5至10年的接续努力,把北京市打造为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六个高地”,即城市数字智能转型示范高地、国际数据要素配置枢纽高地、新兴数字产业孵化引领高地、全球数字技术创新策源高地、数字治理中国方案服务高地、数字经济对外合作开放高地。

《实施方案》明确了北京市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的三个阶段性目标。到2022年,北京市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将更加完善,国内标杆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到2025年,数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基本建立,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地区生产总值的50%左右,进入国际先进数字经济城市行列;到2030年,全面实现数字赋能超大城市治理,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持续提升,建设成为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实施方案》指出,要打造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新体系,加强数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数据资产,推动数字技术创新,打通数据生成—汇聚—交易—消费—应用全链条,培育数据驱动的未来产业。

《实施方案》提出八方面举措。在率先建设数据原生的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实施方案》表示要加快建设全感知城市,在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领域,先行推进感知体系全面升级优化,推进智慧杆塔等感知底座组网建设,加速窄带物联网等感知网络覆盖。开展大城市车路协同的路网建设和改造,实现城市级交通体系的全要素数字化。到“十四五”末,完成1000公里智能网联道路建设,率先成为道路智联领先城市。全面推进水、电、气、热等表具智能化改造,建设高感知密度的智慧楼宇、智慧小区,建立基于能源消费信息的感知体系。

在汇聚激活超大规模的数据要素资产方面,《实施方案》表示,建立数据资源统筹机制,通过数据的物理汇聚和逻辑汇通建立数据标注库,汇聚利用覆盖政府、企业、境内外机构等多来源公共数据,为激活数据资产价值奠定基础。统筹各类政务云、公有云、私有云等算力中心资源,形成市级算力中心与区域算力中心相结合的整体布局,实现北京人均算力达到3000GFLOPS。打通从数据源到数据流到数据应用的壁垒,建立基于数据资产管理、交易、服务的产业生态。

《实施方案》鼓励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数据共享,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数字平台企业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支持各领域企业组建数据资产管理运营公司。探索数据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支持发展联通政府、企业、个人的数据平台交易、数据银行、数据信托和数据中介服务模式,构建完善的数据资产化运营生态。探索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数据资产保险、数据资产担保、数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服务。构建保障数据安全的系统能力,发展数据安全服务业。

《实施方案》提出要聚焦培育数据驱动的未来标杆产业,数字金融产业是其中之一。《实施方案》称,要搭建多层次、系统化的数字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金融监管效能。聚焦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围绕支付清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资产交易、数据管理等环节,支持数字金融重点机构和重大项目落地,提升金融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加强数字金融试点建设,全面推进数字人民币全场景试点应用,推动数字保险等改革试验与测试应用落地。

根据《实施方案》,北京市还将超前布局领先一代的数字技术创新,如超前布局6G网络、量子科技、算法创新、区块链等;北京市还将加快“数字市民”建设,加快建设个人数字身份统一平台,构建全市“可信数字身份+”服务体系。

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实施方案》强调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分级分类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强化反垄断日常监管。以科技手段赋能监管创新,合理建设监管系统、监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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