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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三调查数据库标准修订方案出炉,新增“路面范围”和“无居民海岛”

4月11日,国务院发布《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新增“路面范围”和“无居民海岛”图层。

   4月11日,国务院发布《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新增了“路面范围”和“无居民海岛”图层,并将“土地权属区”调整为“村级调查区”。

  泰伯网注意到,此次调整增加了“路面范围”和“无居民海岛”两个单独图层,并增加了分类代码。经过调整后的单独图层增加到了24个,包括:

  临时用地、批准未建设土地、城镇村等用地、耕地等别、重要项目用地、光伏板区、推土区、拆除未尽区、路面范围、无居民海岛、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其他类型禁止开发区、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园区及村民小组。

  此外,为进一步明确概念,原数据库标准中的“土地权属区”调整为“村级调查区”、“土地权属区界线”调整为“村级调查区界线”。“村级调查区”中不再设置“权属单位名称”、“权属单位代码”、“权利类型”及“权利性质”字段。

  根据通知,此次数据库标准的调整与完善,是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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