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完成的项目成果抽查40个,成果质量批合格38个,批不合格2个。
近日,吉林省测绘局下发《关于2012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向全省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资质单位通报了今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管是测绘法赋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职责,是加强测绘统一监管的一个有力抓手。组织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对于提高全省测绘成果质量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可靠的测绘保障服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1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年度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全部工作,将相关结果及总结报告报送国家测绘局,并依法公布本地区监督检查结果。
为进一步加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力度,湖北省测绘局发文明确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将由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测绘成果质量整体水平,国家测绘局决定于今年4月至10月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