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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分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力度,湖北省测绘局发文明确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将由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加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力度,湖北省测绘局发文明确从2011年1月1日起,全省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将由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一直以来,全省甲、乙、丙、丁级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都由省测绘局统一组织进行,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以下简称省质检站)负责具体实施。由于近年来湖北省持证测绘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加,往往需要7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对全省530多家持证测绘单位测绘成果检查一次。为满足日益增长的测绘产品检验需要,省测绘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现有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方式进行调整。从2011年起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省测绘局统一组织,省质检站具体实施;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每两年对辖区内的相关测绘单位检查一次,同时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建立本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

  湖北省测绘局此举将有效地缩短全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周期,可进一步发挥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执行力度,对促进全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邓玫婷 周晓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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