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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启动今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1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年度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全部工作,将相关结果及总结报告报送国家测绘局,并依法公布本地区监督检查结果。

  近日,国家测绘局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全国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国家监督检查的内容是:在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完成的1:500、1:1000、1:2000、1:5000地形图,包括DLG、DOM、DEM等产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检查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科学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自行确定本地区的监督检查范围、数量。于8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结果和上述四种比例尺建设项目汇总表报国家测绘局国土测绘司。9至12月,国家测绘局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严格按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监督检查过程正确严密,结果科学可靠。二要组织有实践经验、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检验人员参加监督检验工作,要加强对检验人员的培训,统一技术路线,统一标准尺度,进行抽样、检验和质量评定,对质量问题、检验报告、检查结论等要加强审核,确保检验质量。

  《通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在11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年度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全部工作,将相关结果及总结报告报送国家测绘局,并依法公布本地区监督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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