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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000万元,郑州航空港区拟出台办法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骨干企业,支持企业适航取证,对生产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飞行汽车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

3月4日消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航空航天卫星产业工作指挥部日前发布公告,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鼓励低空经济企业落户,招引集聚一批无人机整机研发龙头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的5%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加快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骨干企业,支持企业适航取证,对生产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飞行汽车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对生产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企业奖励500万。

首次获得国家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可以获得30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开设低空货运航线,对经审批新开设低空无人机货运航线并常态化运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轻小型无人机按照30元/架次、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300万元;中大型无人机按照90元/架次、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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