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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关于加快打造北斗产业生态城的实施意见》印发:力争2026年底产业规模达600亿元

对符合条件的北斗芯片企业首轮流片,按照不高于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月22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广州市关于加快打造北斗产业生态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力争2026年底产业规模达600亿元,其中核心产值120亿元,关联产值480亿元,整体发展水平保持先进行列。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广州布局北斗产业的发展目标就是力争通过2-3年时间,突破一批“北斗+”融合应用技术,研发一批广州北斗名品,升级一批北斗产业基地,形成一批重点领域典型应用示范场景,引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成为全国重要的北斗创新成果转化地、产业发展集聚地和规模应用示范地。为此,广州将重点实施四大类共10项任务,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北斗产业生态、推进北斗规模应用、强化产业支撑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全市北斗产业加快发展。同时,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宣传推广等三条措施,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各有侧重、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附全文

广州市关于加快打造北斗产业生态城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落实我市“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北斗产业生态城,筑稳做强广州高质量发展底基底盘,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发展目标

积极抢抓北斗产业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广州北斗产业链完整、应用场景丰富和人才、金融、市场要素完备等优势,推进北斗关键技术攻关,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北斗规模应用,通过2-3年时间,突破一批“北斗+”融合应用技术,研发一批广州北斗名品;升级一批北斗产业基地,提升产业集聚能级;形成一批重点领域典型应用示范场景,加快行业复制推广;引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力争2026年底产业规模达600亿元,其中核心产值120亿元,关联产值480亿元,整体发展水平保持先进行列,成为全国重要的北斗创新成果转化地、产业发展集聚地和规模应用示范地。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推动北斗融合技术攻关。支持面向北斗芯片和终端产品研发、产业化推动应用等需求,加强北斗与5G、卫星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创新,积极承担国家部委北斗领域重大专项任务。对纳入国家部委重大专项任务的,根据国家部委配套要求及实际拨付资金情况,我市给予相应资金配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相关区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北斗芯片企业首轮流片,按照不高于流片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对持有的科技成果,鼓励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转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力度,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70%以上,或者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出资比例70%以上可以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对企业符合首台(套)装备的北斗终端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30%给予奖励,对企业符合首版次软件条件的北斗软件产品按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优化北斗产业生态

3.提升北斗产业集聚能级。发挥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牵引支撑作用,巩固我市北斗产业集聚优势,打造国内领先的“芯片-终端-应用-检测”领域全产业链条。完善北斗产业空间布局,支持相关区建设集办公、科研、中试、制造、应用、服务于一体的北斗产业园,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备、设施、服务等平台建立,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4.支持壮大北斗市场主体。积极通过政策倾斜、对口服务、要素保障等支持措施,促进企业加快成长。对满足我市总部企业条件并获得认定的,按照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予以支持。鼓励支持相关区对新落户的重点企业,以及营收(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北斗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政府)

5.加快北斗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北斗+”及通导遥一体化等协同创新平台,对新获评国家、省建设扶持的平台项目按规定给予相应扶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面向北斗时空基础设施运营等公共服务平台落地建设,鼓励支持所在区给予相应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三)推进北斗规模应用

6.支持北斗在行业领域全面应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对标国家规划明确的行业领域,突出广州能源电力、轨道交通、运输物流等优势产业,加快实现涉及定位、导航、授时、短报文等功能的重点行业领域北斗规模应用,积极支持包括我市企业在内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北斗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相关区政府)

7.拓展北斗在大众消费领域应用。鼓励支持相关区建立以汽车、无人机、共享单车、穿戴设备等为重点的示范规模应用场景目录,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评选带动作用明显、市场前景广阔、创新效应显著的应用标杆项目,根据项目应用示范情况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8.支持北斗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制定并发布北斗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鼓励支持所在区给予奖励。支持北斗产品检测认证公共平台的运营,积极开展相关安全测试活动;支持企业开展产品检测认证,鼓励支持所在区根据产品情况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区政府)

(四)强化产业支撑服务

9.加大北斗人才引育。支持北斗全产业链人才申报我市“广聚英才”人才工程,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给予资金资助。(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支持高校开展北斗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深化合作,联合建设北斗领域产教融合和人才实训基地,培养创新型实用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10.加强北斗金融服务。组织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参与北斗企业投资对接及项目路演;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促进社会资本加大对北斗企业股权投资力度,引导各类投资机构扩大直接投资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北斗企业执行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原则上不得上浮利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发挥好由市领导任组长的北斗产业发展及大规模推广应用工作专班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点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北斗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着力推动重点项目在黄埔区、番禺区、天河区等区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区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在广州市现有产业发展资金中加大对北斗发展的支持力度,重点项目按照市政府决策的“一项目一议”政策给予支持。支持产业基础较好的黄埔区、番禺区、天河区,积极出台推进北斗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相关区政府)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对北斗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标准等内容宣传推广力度,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在我市举办北斗产业峰会、论坛、赛事、展会等活动,提升公众对北斗的认知度;支持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动北斗产品和技术“走出去”,提升行业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相关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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