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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社厅:“大学生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由政府代偿”政策已出台7年

该就业帮扶政策出自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目前略有迭代。

泰伯网讯,2月17日召开的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答记者问时透露“大学生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引发热议。

此后浙江省人社厅向媒体回应称,该就业帮扶政策出自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目前略有迭代。2015年至今,该担保基金扶持了一大批创业者,但赔付不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显示,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贷款10万元以下、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免除个人担保。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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