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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原调研员焦建星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阳泉市纪委监委,日前,经阳泉市委批准,阳泉市纪委监委对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原调研员焦建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焦建星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擅自出国旅游;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不正确履职,违规为开发商垫付工程款;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结算、保证金缴纳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焦建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牢记党的宗旨,遵守党的纪律,但其逾越底线红线,损公肥私,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严重损害国家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阳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焦建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并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焦建星简历

焦建星,男,汉族,1956年12月生,河南温县人,本科文化程度,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1月,在阳泉市汽车修理厂工作;1976年2月至1980年1月,部队服役;1980年1月,阳泉市交通局保卫科干事;1983年3月,任阳泉市交通局保卫科副科长;1984年4月,任阳泉市交通局保卫科科长;1995年12月,任阳泉市交通局党办主任;1997年8月,任阳泉市交通局局长助理;2001年11月,任阳泉市交通局公路管理科科长;2004年10月,任阳泉市交通局党组成员;2004年11月,任阳泉市交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13年3月,任阳泉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6年9月,任阳泉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2016年12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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