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消息,日前,乐东县纪委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金虎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王金虎同志在2011年担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分管地籍岗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便利,收受他人购物消费卡,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金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款。
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金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款。
7月7日消息,日前,乐东县纪委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金虎同志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王金虎同志在2011年担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分管地籍岗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便利,收受他人购物消费卡,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金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相关违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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