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News讯]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等7项测绘与地理信息国家标准,其中包括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一、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编号:GB 20263—2006。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是国家测绘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础上,积极规范和引导导航产业的发展而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在数据采集、制作和表达过程中,空间位置技术处理的程序,以及不得采集和不得表达的内容。通过对导航电子地图空间位置的技术处理和内容表达作出限制性规定,使其达到公开出版、销售、传播、展示和使用的要求,有利于保守国家秘密和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导航电子地图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6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1、《国家重力控制测量规范》,编号:GB/T 20256—2006;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编号:GB/T 20257.2—2006(代替GB 5791—1993);
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3部分: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图式》,编号:GB/T 20257.3—2006(代替GB 12342—1990);
4、《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 第2部分:1:5000 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编号:GB/T 20258.2—2006;
5、《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编号:GB/T 13923—2006(代替GB 13923—1992,GB 14804—1993,GB/T 15660—1995);
6、《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编号:GB/T 12897—2006(代替GB12897—1991)。
以上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另悉,以下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已经批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现正在待发布阶段:
1、《车载导航电子地图产品规范》,编号:GB/T 20267—2006;
2、《车载导航地理数据采集处理技术规程》,编号:GB/T 2026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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