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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经营隐私成为大生意 用户隐私如何保护

比起“网络隐私”,“个人在线数据”这个词显得平和,因此干这行的人喜欢把它挂在嘴边。与此同时,至少从表面看,网上的气氛也还平和:用户们怡然自得地“自曝”自己买了件什么新衣服,去哪家餐厅吃了饭……似乎并不觉得这是什么隐私,会被人拿去利用。

  “网络隐私”已经成了一门大生意的“原材料”。近期启动IPO、将制造出又一拨“暴发户”的Facebook,正是史上最擅长“经营隐私”的一家公司,过去几年里,它收集自己用户在网上留下的种种信息,借此分析各人的行为特征包括需求和偏好,然后帮企业“精准”投送广告,创造出了一种赚钱新模式。Facebook的IPO大受追捧,恰好证明了这种正被迅速模仿的掘金模式的巨大“价值”。

  比起“网络隐私”,“个人在线数据”这个词显得平和,因此干这行的人喜欢把它挂在嘴边。与此同时,至少从表面看,网上的气氛也还平和:用户们怡然自得地“自曝”自己买了件什么新衣服,去哪家餐厅吃了饭……似乎并不觉得这是什么隐私,会被人拿去利用。

  隐蔽的“记录”

  没人会在地铁里主动暴露隐私,但如果邻座是个伸长脖子盯着看你手上笔记本的小伙子呢?如果他每天都坐在你身边呢?这样的情景其实正在网络里上演,只是你不可能像在地铁里那么明确地感觉到。

  近期一个营销论坛上,国内某知名网络广告公司向客户介绍了自己新建的网民行为监测系统:通过在电脑内植入小软件,电脑使用者所在城市、上网时段、看过什么网页和停留多长时间等等信息,会持续不断地上报给系统;分析这些数据,系统能“猜”出网民的性别、年龄、收入、兴趣等;最终,用户屏幕上将出现“最合适”的广告——比如你买了孕妇装,半年后系统开始推荐奶粉。

  这家公司称,他们为国内多家网站提供这项服务,网民行为数据库已覆盖了4亿多人,达到全国网民总数的90%以上,而目前对网民特征的“猜测精度”已上升到70%。相隔几天,在另一个公开场合,另一家新办的网络广告公司宣讲了3年研发得到的类似成果:他们的“爬虫”抓取了3亿多网民的在线信息,比半年前增加5000万人。

  追踪、分析用户,精准投放广告,这种做法是在“偷师”Facebook。但差别在于,Facebook这么做是摆明了说出来的,而上述网络广告公司以及利用其“服务”的国内网站更像潜伏者,行动隐蔽而诡秘。

  根据网民行为投放广告并不新鲜,搜索引擎针对你输入的关键词弹出相应广告,是这种模式的初级阶段。新一代“爬虫”更积极,它们不仅关注搜索框里的少量文字,更扫描你打开的整个页面;不仅记录你一时一刻的行动,更将你的上网痕迹汇编成一张连续的行为图谱。随着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社交网站、智能手机、LBS(基于位置的服务),随着朋友圈、生活照、购物单等不断发布到网上,“爬虫”更忙,收获更丰。

  互联网广告在国内是一个已经价值数百亿元、而且正日长夜大的蛋糕,当下,精准投送是最被看好的发展方向。由此不难想见,“爬虫”将越来越活跃。

  模糊的边界

  对照传统概念,似乎难以对追踪网民在线行为的做法作出简单判断。传统概念的隐私,往往对应着现实中某个人的真名实姓和真实身份,但在网上收集和利用“个人在线数据”的网商,并不需要知道你的姓名和真实身份。

  其实网站都有一个自辩理由:他们收集的信息是“非个人化的”,就是说,不与现实的人相联系。这个理由没多少说服力,从“人肉搜索”揭出一些人的“真面目”就可知道,只要有人想干,便完全可能把已知信息与“现实的人”联系起来。一旦如此,网络公司掌握的海量网民数据就可能迅速变成隐私数据。国内互联网企业对用户信息的保护一贯不佳,去年底大规模的用户名密码泄露就是明证。

  他们的追踪如细水长流、聚沙成塔,动作“轻柔”、过程“温和”,至于打探某人买了件什么新衣服,去哪家餐厅吃了饭之类,要说是搜集隐私不免牵强。

  问题在于量变会引发质变,当对方对你了解得足够多时,本来看似无足轻重的个人信息的碎片,在拼图上就显出了分量。但微妙的是,要判断追踪和“记录”在怎样的程度上已够得上侵犯隐私,就像是判断“聚起多少粒沙子才能算沙堆”一样难。

  诸如此类的模糊给了追踪者空间,他们喜欢模糊。

  不少人认为,像Facebook那样追踪用户,是“在隐私问题上走钢丝”;但要断言此举违法,则很难。

  记者查看了一些发布所谓“精准广告”的大型网站,打开他们的“隐私政策”链接,发现对个人数据收集方式的描述多半语焉不详;虽有“不向无关第三方泄露用户数据”的承诺,但同时称“会与服务伙伴分享”;有的虽允许用户拒绝“个性化广告”,但同时声明,即使用户拒绝,收集个人资料的行为不会停止。

  艰难的平衡

  目前,国内对保护个人信息缺乏统一的法规,对网络隐私更没有明确定义。其他国家虽有保护隐私的法规,但也与眼下的情势有所脱节。

  立法者希望,既能恰到好处地保护隐私,同时不扼杀互联网的创新。

  客观地说,“精准广告”是创新——互联网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广告,而对于每个人,收到更对自己胃口的广告显然比被垃圾信息轰炸要好。专家甚至设想了这样一个场景:未来,商店能通过你的手机定位系统,发现你正路过门前,而后在网民数据库中找到你的资料;正好,你中意的品牌在打折,于是一条促销短信及时发出——这种创新的商业模式是不是听起来很美好?

  但是,个人信息不被滥用的要求永远在天平的另一端:如果你正好有急事在赶路不想被打扰呢?如果沿途商家都发来广告形成轰炸呢?如果你是一见这类促销就会怒火中烧的人呢?要将保护隐私和保护创新的“度”把握得恰到好处,难。

  法律在摸索,领军企业则试图用“自律”和服务质量说服用户。Facebook说,用户如果对它的隐私政策不满,可以用脚投票;谷歌则素以“不作恶”准则树立形象。但这两大企业的用户往往处于“不得不用”的弱势,所以他们那样说,不免有点虚伪。事实上,Facebook和谷歌这两年正饱受隐私质疑。

  上市后的Facebook,实力将显著增强。同时,谷歌目前正在向用户推销修改后的隐私政策;它还将从3月1日起,整合旗下所有网络服务收集的用户信息。专家们认为,Facebook在刺激谷歌改变追踪用户的方法,而整个网络产业都将围绕“精准广告”加剧竞争,导致追踪用户的强度和范围提升。

  隐私保护的核心原则是“知情同意”。眼下,许多网民并不知情,许多人甚至没有意识到这是个大问题。不久前的一次网络营销会议上,尼尔森公司公布了一个数据:美国网民“比较注重”和“非常注重”隐私保护的占28.8%和7.2%;中国的数字是13.7%和0.8%。尼尔森举例说,中国人购物后更喜欢在网上“晒单”。

  不“知情”,何谈有效的“同意”?网民有权要求网站毫无保留地公开他们收集、处理个人数据的方法,并展开充分讨论。

  用户的隐私,不该是网站的秘密。(张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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