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狠抓耕地保护目标实现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
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
为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吉林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全面推行“田长制”。
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