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航空(大飞机)、低空经济产业零部件制造、产业协同、市场拓展、技术创新、航旅融合、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多个领域。
对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择优给予资金支持,每个主体每年支持金额最高2000万元。
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专项资金引导基金联动机制。
对符合支持智能终端首台(套)产品应用的低空经济企业,按照杭州市智能物联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支持,单个产品最高补助2000万元。
三部门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9月1日起实施;《郑州市加快培育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正式印发;完成及锁定资金近10亿元,深蓝航天获B2轮融资
满足一定技术指标的专门用于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的载荷,包括红外成像设备、合成孔径雷达、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和惯性测量设备。
每年遴选发布10个商业航天应用示范项目,对被确定为省级应用示范项目并获省级补贴资金的项目,市级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对符合条件的商业航天智能化改造项目,依据生产性设备投资及研发投入总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对新落户的低空经济企业,符合既定条件最高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
实缴注册资本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鼓励企业参与建设低空智联网,以及航空器起降、备降、停放保障基地和公共测试场地等,为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
对招引低空企业,建成投运一座A1类通用机场的,将给予1500万元奖励。
前提是公司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定期财报,并在2024年8月31日前满足最低出价要求。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问询函指出,质押股份占实际控制人高明所持公司股份的49%,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
武汉出台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刘颖任中国电信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理想汽车李想:L4级别自动驾驶三年内可实现
本措施自2024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对在晋航空制造企业取得国家通用航空器(不含起飞全重150千克以下无人机)整机型号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单个企业奖扶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