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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确定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试点地区。

政策 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形成陆上(海上)风电和地面(海上、屋顶)光伏等资源普查报告、高精度风光资源图谱、可开发量数据库、工作经验总结等成果,并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