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重庆黔江高新区管委会印发《重庆黔江高新区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明确支持低空制造发展奖励、支持低空物流发展奖励、支持载人交通奖励、支持低空教育产业奖励、支持公共领域场景应用奖励、支持企业产业链延伸奖励等六方面奖励办法。其中包括,支持低空场景应用型企业开展城市管理、应急救援、测绘勘探、广告传媒、中继通信、低空运动等相关领域的运营服务(农业类低空场景按国市政策执行),企业自然年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次年起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每增加500万元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