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由南宁市委常委、秘书长丁伟带队的南宁市考察团一行莅临飞利信,与飞利信数智团队就促进南宁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双方领导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引领更多人工智能产业项目落地南宁,将南宁的基础优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在东盟地区拓展,助力南宁建设成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走向东盟国家的重要腹地。
1月24日,飞利信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5亿元-1.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82亿元。公司主要客户需求放缓,资金预算缩减导致营业收入下降。预计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为0.5亿元-0.7亿元。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0.1亿元~0.1亿元。2025年,公司将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改善现金流,并继续布局算力赛道。
据飞利信官微,1月16日,飞利信与北斗伏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本次战略合作,双方将在资本、市场、技术、标准等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飞利信拟与北斗伏羲合资成立低空经济专业公司,开展低空导航智算一体机、管线巡检、管廊巡检等低空经济相关产品的研发与推广;飞利信拟利用自己在GIS、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方面的优势技术,结合北斗伏羲在低空建设经验和技术能力优势,联合各地政府平台公司,参与低空经济平台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规划、投资、建设与运营。双方将合作开展低空经济标准规范建设,如城市空中交通(UAM)飞行制度、准入条件、飞行及安全管理标准等建设,共同申报国家及地方政府赋能低空经济相关科研或产业化等重大项目,合作开展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如低空地面基础设施、低空经济场站、无人机场站等建设,合作开展低空经济平台建设。
飞利信10月28日晚间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约4.32亿元,同比减少34.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2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864元。
8月28日,飞利信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81亿元,同比下降32.43%;实现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15.34%;基本每股收益-0.074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8.01%。
飞利信7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简称“乙方”)拟与某人工智能头部企业(简称“甲方”)签署《云服务意向合作协议》,合同总金额为10.85亿元(含税)。此次服务分两批实施,服务期为乙方负责提供的服务通过甲方验收后60个月,合同收入将在服务期内根据履约情况分期确认,此次业务将为客户提供超过4000P算力租赁服务。
飞利信4月20日发布年度业绩报告称,2023年营业收入约8.23亿元,同比减少27.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8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2元。2022年同期营业收入约11.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6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33元。
飞利信4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兼副总经理石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在飞利信集团及子公司任职和工作。
3月22日,深交所向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振华、曹忻军发出监管函:根据北京证监局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振华、曹忻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9年至2022年年报中未正确核算、列报和披露上海同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海宝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上海盈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三家检测场受托经营业务相关的合同义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二是2018年至2020年年报中未正确列报和披露对北京飞利信泽渊基金管理中心的投资。2018年母公司单体报表中对泽渊基金的投资成本未按认缴义务进行披露。2020年母公司单体报表中进行了更正,但未追溯调整母公司单体报表的期初余额和比较报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六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相关问题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杨振华作为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忻军作为你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飞利信1月31日晚间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4亿元~3.2亿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69亿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的主要客户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企等缩减资金预算;垫资较重,现有项目周期有所延长。
2023年12月18日,深交所向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你公司前期公告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显示,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恰当评估与划分信用风险组合,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准确,长期应收款的会计处理不恰当,2022年财务报表附注中个别项目的上期发生额有误,对于部分需验收确认收入的项目未能及时获取验收单。相关事项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缺陷,并导致公司相应定期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1.1条和第5.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飞利信11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事意聘任吴明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飞利信10月25日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3年前三季度营收约6.62亿元,同比减少28.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45亿元,同比减少80.02%;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011元,同比减少79.89%。
飞利信9月12日晚间公告,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因误操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194元。杨振华先生已认识到该等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此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杨振华先生本人已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盈利194元上交公司。
8月25日,飞利信公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营业收入4.16亿元,同比下降2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亿元,同比下降50.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9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876元。
飞利信8月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持有公司股份约31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陈洪顺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约3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国云兴泰(湖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刘金波,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飞利信全资子公司北京天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中健兴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飞利信消息,近日,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和中工互联科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宣布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共同推动人工智能GPT技术在物联网领域中的创新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