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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科防务董事伍捍东因短线交易被江苏证监局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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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雷科防务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伍捍东收到了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江苏证监局认为:在伍捍东担任雷科防务董事期间,其子操作其配偶魏某华证券账户,在卖出“雷科防务”的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导致伍捍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所述的短线交易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伍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五万元的罚款。

业绩预告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赛为智能及董事长等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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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为智能11月8日公告,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起如,时任财务总监石井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经查,公司在2022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不审慎,导致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国企3亿元买5000台无人机”,最新:合同告吹,供应商及实控人遭江苏证监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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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度引发舆论风波的河南省一县属国企“3亿元买5000台无人机”一事有了新进展。9月18日,无人机销售方母公司永悦科技发布一则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宣告此笔交易的终止。公司表示,鉴于此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畅达交投”)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2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9月18日,永悦科技股价一字跌停,收报6.98元/股。值得一提的是,在18日早间披露的重大合同解除公告中,永悦科技出现了两处事实性错误,一是将双方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时间错写成2013年9月14日;二是将支付购买无人机货款总价的20%,即“人民币陆仟万元整”错写成了“人民币陆任万元整”。直到当日晚间,永悦科技才发现了上述错误,对公告进行了更正。

浙江证监局:对顺网科技控股股东、实控人华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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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华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华勇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2014年11月3日至2023年5月9日期间,持股比例由45.20%下降至32.44%,合计变动比例达到12.76%。华勇在持股比例每变动5%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停止相关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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