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消息,中国民航局运输司修订完善了规章《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90-R3),形成《通用航空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分类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强化通用航空不同作业种类的功能和属性,避免通用航空管理“一刀切”,此次修订中,按照经营活动性质,聚焦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十大典型应用场景,重新划分通用航空经营项目类别,将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分为“载客”“载人”“载货”“培训”和“其他”五大类,并分类明确各类通用航空企业的法律义务和监管要求。
网信办发布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的,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