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获悉,3月1日,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辽宁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完成10个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登记工作。此次登记工作是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组织指导辽宁金科征信、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市数据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数产公司展开的,主要包括“黄渤海与日本海海洋环境数据要素”“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标公示数据”“大连市海域使用权登记数据”等3项数据资源和“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企业信用报告”“大东区智慧公交车路协同系统数据集”等7个数据产品。
3月1日上午,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登记工作全面展开,这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是开展登记工作的信息化载体,实行“一个标准、两级架构”。今日上线的国家登记平台,主要负责办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业的登记业务,同时暂时代为受理部分未完成平台建设省份的登记申请。登记首日,国家登记平台已有医保、气象、自然资源等多类国家级公共数据上线,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广东、海南、四川、陕西、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依托国家平台开展了登记工作。此外,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等省级平台完成开发,与国家平台顺利对接,今日同步上线运行。国家登记平台与省级登记平台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统一赋码、互联互通,将逐步构建起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转有序的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
今天,国家数据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最新情况。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3月1日上线试运行。国家数据局表示,今年的目标是,构建起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转有序的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数据局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推进登记服务标准化,依托登记信息和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实现与各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对接,推动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电子凭证“一证一码”,支撑登记信息的查询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