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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报总投资5.9亿,低空行业数据开发利用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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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年限:2025-02-01至2028-02-01。

国家数据局:拟出台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等7份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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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10月25日在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颁奖仪式上表示,一年来,已经出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8份。刘烈宏提到,后续拟出台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空间、数据流通安全治理等方面的7份政策文件,还将推动建立健全数据产权制度,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提升数据安全治理水平,促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发改委等两部门: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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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法案指出,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

自然资源部: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加快推进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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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各地要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结合城市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地下空间承载能力、灾害影响、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和文物古迹等人文条件,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目标、抗震设防要求、布局指引、重点区域和协调联通的管控要求等,要以安全、环保、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划定地下空间保护和利用管控分区,提出差异化管控和引导措施,强化地下空间开发的安全韧性。因地制宜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涉及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做好衔接。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地下空间,详细规划要明确地下开发功能与设施、开发强度、开发深度、开发边界、建设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和要求,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连通区域和连通方式以及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和功能协调的有关要求,提出地下市政设施保障控制要求,并做好非同期建设内容的规划衔接。鼓励优势地区的城市群、都市圈、人口净流入地区优先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浙江印发通知,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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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自9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浙江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优先在与民生紧密相关、行业发展潜力显著和产业战略意义重大的领域,先行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禁止开放的公共数据不得授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