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有投资者向千方科技提问, 近日,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与千方科技共同出资,成立雄安千方数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这是否意味着,新成立的雄安千方,在雄安新区智能网联、智慧交通的项目建设运营方面具有独特且排他的先发优势?千方进驻雄安多年,有中标或实际参与雄安新区哪些项目?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感谢您的关注,第一,公司深耕智慧交通领域业务多年,尤其在智能网联领域,技术创新和业务落地能力得到了行业和客户的认可,并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项目中具有独特的先发优势; 第二,千方科技在新区初建之际入驻经营,在雄安加快打造智慧城市的过程中,为容东片区、容西片区、雄东片区以及启动区等多个数字道路建设项目提供了技术支持。2024年8月,千方科技与中国雄安集团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计划通过车路云网一体化的智能网联城市级规划、建设与运营,助推雄安新区建成全国数字道路、智能网联、智慧交通新标杆。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合肥政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规划设计管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人力资源服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数字政通间接持股。
9月8日,深交所向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监管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8年8月开始因借款、担保、票据追索、合同纠纷等你公司及子公司陆续被诉至法院。其中你公司应当不晚于2019年4月11日知悉国♘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要求你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诉讼事项。截至当日 你公司连续12月内累计涉诉金额6.17亿元已达到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08%。你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19年4月30日才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了部分诉讼事项。你公司在2019年8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报中仍未完整披露相关诉讼事项。至此时你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涉诉案件不少于32起金额不低于11.12亿元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17%。你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11.11.1条的规定,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予以书面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