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中心

福建省率先完成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全流程基础制度构建

分享至

近日,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发布了《福建省公共数据运营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弥补了全国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定价收费的空白,在全国率先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破局打通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利用最后一公里。

辽宁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公共数据资源登记

分享至

记者从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获悉,3月1日,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辽宁省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完成10个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登记工作。此次登记工作是辽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组织指导辽宁金科征信、大连海洋大学、大连市数据局、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数产公司展开的,主要包括“黄渤海与日本海海洋环境数据要素”“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标公示数据”“大连市海域使用权登记数据”等3项数据资源和“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企业信用报告”“大东区智慧公交车路协同系统数据集”等7个数据产品。

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上线运行

分享至

3月1日上午,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登记工作全面展开,这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迈出重要一步。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是开展登记工作的信息化载体,实行“一个标准、两级架构”。今日上线的国家登记平台,主要负责办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中央企业的登记业务,同时暂时代为受理部分未完成平台建设省份的登记申请。登记首日,国家登记平台已有医保、气象、自然资源等多类国家级公共数据上线,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广东、海南、四川、陕西、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依托国家平台开展了登记工作。此外,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等省级平台完成开发,与国家平台顺利对接,今日同步上线运行。国家登记平台与省级登记平台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统一赋码、互联互通,将逐步构建起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转有序的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

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3月上线

分享至

今天,国家数据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最新情况。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将于3月1日上线试运行。国家数据局表示,今年的目标是,构建起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运转有序的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

分享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到,规范定价程序。制定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数据管理部门核定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在最高准许收入范围内,由授权主体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上限收费标准,并书面报告发展改革部门、数据管理部门;运营机构在不高于上限收费标准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就《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分享至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数据局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推进登记服务标准化,依托登记信息和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建设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实现与各省级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对接,推动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电子凭证“一证一码”,支撑登记信息的查询和共享。

发改委等两部门: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

分享至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法案指出,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积极发挥作用,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支持有能力的民营经济组织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和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

17项具体举措国家数据局: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

分享至

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数据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最新政策和有关情况。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在昨天(9日)发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意见》从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提出17项具体措施,一大批高质量的公共数据将陆续供给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