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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三大运营商并未获得卫星互联网牌照

事实上中国联通拿到的并不是卫星互联网牌照。

封面、内文图源:中国电信官微

撰文 | 泰伯网 乔帅


泰伯网讯,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工信部向中国联通颁发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许可”一事,《IT时报》据此指出,一些业界人士将其解读为“工信部向中国联通发放了卫星互联网牌照”,事实上中国联通拿到的并不是卫星互联网牌照。

图源:《科创板日报》

图源:《IT时报》

《IT时报》进一步表示,工信部向中国联通颁发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许可,目的并不是卫星互联网,而是为了推动手机直连卫星业务加快发展。

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规定》,我国有两类卫星通信牌照,第一类A13(基础电信业务)和第二类A23(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其中A13又分为A13-1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和A13-2卫星固定通信业务。根据目前公开消息,在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中,仅中国电信同时拿到A13-1和A13-2许可,独家运营我国首个自主建设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天通卫星系统,并于2023年9月推出手机直连卫星业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只拿到了A13-2许可。换而言之,中国联通此前与中国移动一样,一直无法开展卫星移动通信业务。

此次,中国联通获得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营许可,也就是获得了经营A13-1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许可。工信部在发文中明确:“中国联通可依法开展手机直连卫星等业务,深化应急通信、海事通信、偏远地区通信等场景应用,丰富通信服务与产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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