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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完成全国683个城市城区范围确定

城区范围确定成果已应用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监测、城市空间监测和体检评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沿海城市地面沉降监测等国土空间监测分析工作中。

记者从3月27日召开的自然资源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首次完成全国683个城市城区范围确定,城市化标准统计区总面积为11.02万平方公里,实际建设区域总面积为7.80万平方公里。目前,城区范围确定成果已应用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监测、城市空间监测和体检评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沿海城市地面沉降监测等国土空间监测分析工作中。

发布会介绍,“城区”是指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功能覆盖的空间地域范围,是观察城市化发展演化趋势、研究城市化的基本空间单元。683个城市城区范围确定,主要包含城区范围和城区实体地域两个层次的成果,首次实现城市城区范围的空间化、定量化和精准化。

城区范围即城市化标准统计区范围,作为一定时期城乡划分和城市化地区边界,解决城市化空间结构分析“分母”的标准化问题,更新周期与全国国土调查、人口普查等保持一致,其间保持相对稳定。基于“三调”数据,全国683个设市城市城区范围(城市化标准统计区)总面积为11.02万平方公里。

城区实体地域即标准统计区范围内的实际建设区域,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监测数据,解决城市化空间结构分析“分子”的标准化问题。我国每年利用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城市实际建设区域变化情况持续监测,保持“一年一更新”。基于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全国683个设市城市城区实体地域范围(实际建设区域)总面积为7.80万平方公里。

在此基础上,可对我国城市化国土空间问题进行多维度分析,如基于人口大数据的城区常住人口统计分析。城区范围确定成果的应用进一步夯实了“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数据基础,促进了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介绍,实现城市城区空间范围确定的标准化,是科学实施城市统计监测、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空间标准和相应监测手段,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主要依靠地方填报,各地对于“城区”统计口径理解不同,且没有对应到全国“一张图”的空间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因此,建立我国城区空间范围确定标准、完善城市化标准统计区制度十分迫切和必要。鉴于此,自然资源部联合同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发挥对地观测技术优势和“两统一”职能优势,开展相关标准研究,自2020年4月起选取107个城市先后开展了4轮标准试划论证,不断验证调校技术路线。2021年6月,《城区范围确定规程》发布,确定了从空间范围上界定城市建成区的技术规范,填补了我国城市化标准统计区制度的空白。以此为基础,自然资源部2023年应用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组织全国683个设市城市按照该规程全面开展城区范围确定工作,形成了我国第一版全国城市城区范围矢量数据集。

据悉,自然资源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继续推进城区范围确定成果在自然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综合统计等领域的应用,为规划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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