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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

子平台进一步健全全领域覆盖、全天候运行的监测网络。

11月2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发布《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要求党委政府集中领导、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监测预警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综合平台的信息汇集、态势分析、风险预判、重大风险预警等功能初步具备;子平台进一步健全全领域覆盖、全天候运行的监测网络,“用指标衡量、用标准评判、用技术支撑”分析预警能力显著提升,“线上+线下”风险联动处置效能更加灵敏高效;“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全面建成。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的通知

安委办函〔2023〕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总结评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了《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9日

附件: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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