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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终止控股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出让其部分股权事项

拟由德清联创”以人民币339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中海达20%股权。

11月17日,中海达公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暨公司出让其部分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浙江中海达”)的股东结构,为其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和属地资源,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由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德清联创”)以人民币339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浙江中海达20%股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浙江中海达约35.53%的股权,浙江中海达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

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公司与德清联创、浙江中海达、吴文荣、张叶廷签订《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公司与德清联创就落实推进股权交易事项及后续相关管理安排进行了持续的商议沟通,但交易各方最终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股权转让款项支付。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第 5款规定: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不论何种原因引致德清联创未向公司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本协议提前终止。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前述约定,终止本次股权交易事项。公司于公告日与德清联创、浙江中海达、吴文荣、张叶廷就终止本次股权交易事项签订了《关于浙江中海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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