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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亿,海康威视中标温州市中心城区绿色停车产业项目一标段

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泰伯网讯,据浙江政府采购网消息,3月24日,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温州市中心城区绿色停车产业项目合作人(一标段)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29956666.7元。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10年。

项目合作模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实缴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出资49%,即980万元;中标人出资51%,即1020万元;首次出资比例为50%,在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30日内到账,后续注册资本在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180日内全部实缴到位。中标人负责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等;招标人负责财务监督、绩效考核等。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中标人与招标人在鹿城区共同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公司,由该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除中标人自有产品之外的采购、建设、移交、运维。中标人在合资公司成立后30天内与合资公司签订该项目合同。中标人负责合资公司运营、产业招商、人才引进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中标人中标后须与招标人共同出资在鹿城区成立合资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慧城市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物联网服务等,力争将鹿城打造成智能物联产业高地。

(2)中标人须保证该公司在三年内,通过本地招聘+外地人才引进方式,使企业正式员工达到100人以上,其中本科学历占比90%以上,且社保须全部缴纳在鹿城区。

(3)中标人应保证该公司营收达到一定规模(营业额计算不包含本项目):该公司成立后一年内达到规上服务企业纳统标准且营业额达到1.2亿元以上、第二年营业额须达到1.6亿元以上、第三年营业额须达到2.2亿元以上,合资公司三年累计营收达到5亿元以上。合资公司三年税收累计不低于4000万元,且达到盈利。第四到第六年,原则上营收按照每年10%递增,税收以前三年的平均水平作为基数,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另行约定。

(4)中标人须新引进生态战略合作伙伴企业,一年内发展1家规上工业企业或达上规标准,后两年每年增长规上工业或规上服务业企业1家以上。第一年引入企业合计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第二年引入企业合计营收不低于8000万元,第三年引入企业合计营收不低于1.2亿元,招引企业三年累计总营收达3亿元以上。引进企业应具备较强的数字化软硬件产品研发生产及服务能力,与中标人具备稳定的上下游合作关系,在3年内培育为规上企业,创建国家高新企业不少于2家、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1家。

(5)合作人应保证合资公司须在2年内(孵化期)拥有5个以上自研知识产权,成长期(3-4年)内累计拥有10个以上自研知识产权,1-2项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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