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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本级自然资源所有权项目127个全面启动首次登记

此次通告涉及项目为跨县(市、区)项目或市域范围内重要国有自然资源,其中水流登记单元数量占此次登记单元总量的80.3%。

为摸清温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日前,温州市发布的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通告明确,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项目涉及区域的水流、森林、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开展首次登记。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权登记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类似,就是明晰山水林田湖草等资源权属关系,通俗点说,就是给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这些自然资源“上户口”。“上户口”后,“归谁有、归谁管、责任谁担”等问题,都能在“户口簿”中一目了然。“过去,我国自然资源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叠的问题,容易造成管理和保护的缺位。弄清自然资源的范围和权属,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价值实现和高效有序运转自然资源资产大市场提供了基础,也让国家、集体、企业、个人等各类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在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协调平衡中得到实现、维护和发展。”

从2020年起,温州市就发布《温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计划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2021年根据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部署,正式确定了全市328个重要自然资源项目确权工作3年计划,分阶段推进。

据悉,此前全市各县(市、区)已完成14个试点自然资源项目公告登簿前主体工作,本次通告涉及项目属于市本级负责登记的自然资源,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地、河流、湿地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四种自然资源类型,暂预划分为127个登记单元,其中自然保护地预划登记单元7个,水流预划登记单元102个,湿地预划登记单元5个,矿区预划登记单元13个。除市本级项目外,其余项目由各县(市、区)负责登记,目前各地也已陆续启动相关工作。

工作人员解释,此次通告涉及项目为跨县(市、区)项目或市域范围内重要国有自然资源,其中水流登记单元数量占此次登记单元总量的80.3%。

本次主要任务是完成自然资源登记的公告登簿前主体工作,具体步骤为完成收集资料、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发布通告、地籍调查、数据建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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