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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军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

陈建军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

泰伯网讯,据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6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召开干部大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曾凯出席会议并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陈建军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张文军同志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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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张文军,男,汉族,1966年2月生,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兰州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工作分工:

主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1983.09—1987.07, 兰州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学习;

1987.07—1989.09, 山西省太原化工厂技术员;

1989.09—1992.07, 兰州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1992.07—1996.10,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第二秘书科副科长、第一秘书科副科长;

1996.10—1998.12, 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八秘书科科长;

1998.12—2003.12,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3.12—2005.10, 广西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2005.10—2009.03, 广西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9.03—2010.03, 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2010.03—2011.11, 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1.11—2014.07, 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兼);

2014.07—2015.10, 广西防城港市委副书记;

2015.10—2015.11, 南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2015.11— 广西南宁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局长、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兼)。

2022.1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

南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南宁市委第十一、十二届委员,南宁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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