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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环资委: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法必要可行

空间规划立法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研究论证类项目。该委建议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实施一段时间后,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立法工作。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强化国土空间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空间规划立法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研究论证类项目。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资委获悉,该委经研究认为,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目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已总体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0-2035年)》已颁布实施,立法工作已经具备比较好的基础。该委建议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实施一段时间后,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立法工作。

今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法的议案。议案提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为填补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空白,实现全域全要素“一张图”全覆盖的目标,建议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法。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定位和相关概念,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并在央地权限划分、部门职责衔接等方面加以明确,鼓励地方先行先试为国家提供经验积累。

环资委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起草工作,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委托自然资源部牵头起草国土空间规划法草案(建议稿)。2021年3月,自然资源部向环资委报送研究论证报告和法律草案建议稿。2022年5月,环资委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研究论证有关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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