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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指南(试行)》

明确了广东省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内容、技术指标、工作流程及成果要求等内容。

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结合开展广东万绿湖国家湿地公园、韩江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经验,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指南(试行)》(下称《指南》),进一步规范广东省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

据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解决资源资产归属不清、权责不到位、权利交叉重叠、边界模糊问题的重要举措,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省自然资源厅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自然资源部等5部门关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求,积极谋划推动我省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选定广东丹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万绿湖国家湿地公园、韩江、鉴江等20个重要自然保护地、河流作为第一批省级重点区域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统筹推进我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此次《指南》的印发,明确了广东省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内容、技术指标、工作流程及成果要求等内容,对广东省开展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指南》要求,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要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基本单位,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已有资料,采用内业为主、外业补充调查的方式,开展地籍调查,全面查清自然资源权属状况、自然状况以及公共管制情况;要按照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发布调查通告、内业调查、关联信息、调查成果核实、登记审核等15项流程,规范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提交包括数据库成果、图件成果、表格成果、文字报告成果等成果数据,严格数据质量,确保登记成果合法、准确。

下一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安排,科学统筹、有序推进,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第一批20个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统筹推进2023年度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实现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

《广东省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划分规则(试行)》《广东省水流登记单元划分规则(试行)》随文印发,各地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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