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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试点工作,摸清了唐山市、秦皇岛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洋6类自然资源资产底数。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省自然资源厅选择秦皇岛市、唐山市作为试点,在其所辖全部县级单元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洋6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截至2022年6月底,试点工作全部完成。

此次试点工作,摸清了唐山市、秦皇岛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洋6类自然资源资产底数,验证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路径和方法,建立了河北省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矿产、海洋、森林和草原资源资产清查省级价格体系,健全了清查工作组织方式和协调机制,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资产清查制度。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河北省第一测绘院研发了“河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管理系统”。系统从所有者权益管理角度出发,综合集成三维空间信息,从平面化到立体化的方式直观展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现状,实现实物量统计、价值量核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直接、生动、形象的可视化场景和直观准确的分析结果。

据了解,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是党中央赋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能。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是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履行所有者职责、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清查试点工作由河北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负责总体实施,河北省第一测绘院作为试点项目总牵头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和任务、时间安排、技术方法、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另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实施。

试点项目于2021年3月开始组织实施,共投入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采集全省约170个县(市、区)共6类资源资产国家级清查价格信号数据,搜集整理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政府最新公示的城镇基准地价成果、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成果、草原调查监测成果、湿地调查监测成果、海域海岛动态监管数据等省级基础数据资料并下发试点地区核实补充。通过整合处理资产清查底图数据与专题数据,以获取土地和海洋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价格、分布、用途、使用权和收益等属性信息,确定土地和海洋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从而进行土地和海洋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最终完成全省国有农用地和海洋资源资产清查省级价格体系建设和唐山市土地、海洋及秦皇岛市海洋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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