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网讯,近日,《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从数字技术创新、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化等方面发展江苏数字经济,涉及到通导遥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例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指出,江苏省自然资源部门应当统筹本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参与卫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通信、导航、遥感空间基础设施体系。
此外,省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聚焦传感器、量子信息、网络通信、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重点领域,突破高端芯片、工业软件、核心算法等关键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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