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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通知,开展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纳入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名录且农村黑臭水体面积达一定规模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可申请纳入支持范围。
中央财政对纳入支持范围的城市,根据项目投资额和治理黑臭水体面积给予2亿元、1亿元、5000万元的分档定额奖补,资金分年安排。
早在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就会同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步走”的目标:
到2020年,完成排查,启动试点示范。到2025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到2035年,基本消除我国农村黑臭水体。
但是,自2019年到2020年相关试点示范工作并未如期启动。
去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重新调整目标: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今年1月,多部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其中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做了详细的部署。
该方案明确要求,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国家监管清单,优先整治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在农村河流湖塘分布密集地区,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
我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是底数不清,排查是治理工作的基础,因此尤为重要。
该方案明确要求,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对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进行动态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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