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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朱建民:建议组建地方统一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队伍

建议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队伍。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各级地方政府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方面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例如执法巡查力量不足、处罚结果落实困难、巡查手段比较落后、经费装备缺乏保障等。”在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奥克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说,为此,他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带来了《关于统一组建地方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队伍的提案》。

朱建民表示,“十三五”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思想,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守牢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党中央、国务院陆续组织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执法工作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朱建民说,为全面加强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的执法管理,有效改变各级地方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现状,从深层次解决自然资源执法体制机制问题,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特向国家自然资源部提出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队伍。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是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督察对象,以及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借鉴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领域执法机构设置,建议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对自然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同级自然资源部门配合,以各级地方政府为主体,统筹地方政府城乡管理执法资源和原自然资源部门土地、矿产、规划执法力量,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队伍,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机构设置、区分执法层级、加强队伍建设,为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和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守牢18亿亩耕地红线提供坚实的有效执法保障。

二是加强自然资源网格化土地监管机制。各级自然资源执法要按工作职责,落实到各级执法队伍,形成巡查执法联动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其中,三级网格(即终端)由村委会与自然资源所构成,负责法律法规宣传、违法行为和案件巡查、制止;二级网格由各乡镇(街道)政府和执法监察大队构成,负责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联合执法;一级网格由县(市)区政府构成,对网格化管理全面负责,对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报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三是拓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队伍执法的发现渠道。通过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受理举报、媒体反映、遥感监测、互联网视频监控、随机抽查等途径掌握违法线索,要及时组织核实,要进一步明确重点巡查和监控区域并加强巡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协助支撑巡查等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全天候和全覆盖遥感监测的监管作用,完善卫片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协同推进、与土地例行督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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