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发改高技〔2022〕66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的函》(粤府函〔2021〕35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粤港澳大湾区枢纽”)。
二、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市场、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提升数据供给质量,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云边协同等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扩展算力增长空间,实现大规模算力部署与土地、用能、水、电等资源的协调可持续。
三、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规划设立韶关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韶关高新区。围绕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积极承接广州、深圳等地实时性算力需求,引导温冷业务向西部迁移,构建辐射华南乃至全国的实时性算力中心。
四、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标控制在1.25以内,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3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item.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