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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据海南日报消息,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三种方式,对14项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通知》,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等6项审批。二是实行告知承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资质审批申请材料;精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等4项涉企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精简探矿权许可、采矿权许可2项涉企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四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由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构建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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