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can me 分享到微信

甘肃省下月起测绘成果不得擅发

《甘肃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发布。

  3sNews讯 《甘肃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今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省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包括:需报国家公布的地理信息数据;省内地势、地貌分区位置、重要特征点;其他重要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的位置、高程、面积、长度等。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保护省内的测绘成果,促进测绘技术的研发,进而推动空间地理信息的发展。

喜欢您正在阅读的内容吗?欢迎免费订阅泰伯每周精选电邮。 立即订阅

参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哦!点击

  •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

    {{item.created_at}}
    {{item.support}}
    回复{{item.replynum}}
    {{child.username}} 回复 {{child.to_username}}:{{child.content}}

更多精选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