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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公告:董明珠的一致行动人将股份公司总股本的12.23%解除质押并再质押

本次质押的融资系为偿还原贷款,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5月14日,格力电器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9.02亿股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并将其中的7.22亿股股票,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7.68%,占公司总股本的12.23%,重新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本次质押的融资系为偿还原贷款,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珠海明骏和董明珠为一致行动人。

企查查APP显示,珠海明骏成立于2017年,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贤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珠海明骏第一大股东为珠海博韬至恒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7.0736%。目前,珠海明骏间接持股企业达32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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