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挂牌成立。这是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切实落实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提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
此前,按照全省机构改革工作总体部署,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同意“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更名为“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加挂“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牌子。
挂牌成立后,河南省自然资源监测院的工作职责调整为:开展全省地下水资源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生态保护修复监测;参与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相关标准编制工作;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及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技术评价与综合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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