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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买菜一采购主管因受贿罪判刑七个月

被告人庞某身为叮咚买菜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做出判决:上海壹佰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叮咚买菜”)品类采购部蔬菜采购主管、区域主管庞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扣押在案的赃款予以没收。

被告人庞某身为叮咚买菜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庞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庞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庞某已由家属帮助退缴了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案情回顾:

2019年1月至9月间,被告人庞某在担任上海壹佰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品类采购部蔬菜采购主管、区域主管期间,利用其负责蔬菜供应商的进入与退出、蔬菜采购基地开发、决定供应商货物是否进入大仓等职务便利,以帮杨某某、苏某某、盖后成成为公司供应商以及解决蔬菜质量监管等问题为由,向上述人员索要好处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7万余元,后将上述钱款用于日常开销。

2020年4月23日,被告人庞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审查起诉阶段方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庞某在家属帮助下退缴了全部赃款。

上述事实,被告人庞某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且有经庭审质证属实的“叮咚买菜”提供的《营业执照》、员工档案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系统岗位变动记录、《情况说明》等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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