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推进基础测绘事业加快发展,从而提高基础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测绘等部门把加强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管理作为政府统筹推进基础测绘加快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作切入点,切实抓好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编制实施,健全规划、计划、项目与预算的衔接机制,保障基础测绘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及时可靠的测绘服务。
《通知》指出,基础测绘规划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测绘等部门要健全基础测绘规划管理制度。各级测绘部门要按照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规划编制及前期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给予积极支持。
《通知》指出,基础测绘计划实行分级管理,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测绘部门组织编制,并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测绘部门应根据本级基础测绘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建立基础测绘项目库,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作为编制基础测绘计划的重要依据。《通知》还明确了需要列入市县级基础测绘计划的主要内容,并要求基础测绘计划逐级编制上报。 (倪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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