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Scan me 分享到微信

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在深圳经济特区落地实施

《条例》提出,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营业部、事业部等。

3月1日,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提出,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分支机构、营业部、事业部等。

根据《条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绿色信贷统计制度,按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重点统计、分析绿色信贷余额和比重、违约率、绿色信贷资产分布和质量,以及绿色贷款的环境效益等。

产品与服务方面,《条例》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推广新能源贷款、能效贷款、合同能源管理收益权质押贷款等能源信贷品种,创新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绿色生产、绿色建筑、个人绿色消费等绿色信贷品种。

参与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哦!点击

  • {{item.username}}

    {{item.content}}

    {{item.created_at}}
    {{item.support}}
    回复{{item.replynum}}
    {{child.username}} 回复 {{child.to_username}}:{{child.content}}

更多精选文章推荐

泰伯APP
感受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