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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发布,列入123项比去年少8项

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

1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2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高达62%。

孟玮介绍,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主要作出以下修订:

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三项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及时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单定位的事项措施。

二是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缩减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7条备案类措施表述,将5条管理措施转为暂列,修改完善72条措施表述。

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土地经营权”,增补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

四是完善清单制度。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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