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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海南自然资源厅和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

海南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近日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海南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近日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据介绍,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预算安排的,用于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以及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等工作,促进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恢复和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的资金。

  该《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土地整理、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历史遗留和责任人已经灭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工程;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确定的其他相关支出。

  专项资金使用要着眼全局以及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等五项原则,项目评审过程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专项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成效好的市县给予奖励支持,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落后的市县扣减资金分配额度,激励引导市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对不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政策到期或调整,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实施成效差、绩效低的支持事项,应当及时退出。

  据悉,专项资金执行期满或预算年度结束,省财政厅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开展再评价或者重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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