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从发展环境、融资问题、财税政策、发展创新、服务保障、组织协调等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产业领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监管准入方面,指导意见要求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在主动服务企业过程,实行“一企一策”,具体帮助,避免简单粗暴的处置措施。
融资领域,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开发续贷产品;依托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开发“信易贷”;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为主业突出、规范运作的中小企业上市提供便利。
财税政策支持方面,引导地方支持扩大实体经济领域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产业领域优质企业融资。
为加快创新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大企业、科研机构及高校等向中小企业进行科研、人才支持;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进发展“互联网+中小企业”。
指导意见还要求,重视培育企业家队伍,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和荣誉感,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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