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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概念股星网宇达的专利之战

两年前正在IPO排队时,一纸专利诉状突然来袭。

  【泰伯网】(高级记者:郭晶晶)两年前的2015年3月,已经在中小板IPO排队的星网宇达,突然接到了一纸专利诉讼。该诉讼狠狠地瞄准了星网宇达的核心产品:基于GPS的驾驶考试系统。

  这是一场输不起的官司。要知道,根据2013年的招股说明书,星网宇达测量类产品的总营业收约为1.50亿元,其中智能驾考系统占了1.30亿元。换言之,如果星网宇达未能胜诉,企业的上市进程将面临严峻挑战。

  星网宇达显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们请来了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著名律师。仅用了半年的时间就“打掉”了原告的专利权,其后又数次交锋,但是其结果已不能对星网宇达产生实质的影响。

  2017年7月19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终审判决书》,驳回了原告要求撤销专利无效决定以及撤销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所做出的判决的请求。

  至此,星网宇达取得了这场官司的胜利,并于近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终审判决的公告,正式宣告这场历经了两年三个月的专利纠纷案落下帷幕。

  据泰伯网记者多方调查发现,这是在卫星导航后装市场发生的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它横跨了拟上市企业的资质审查、专利权利的稳定性以及诉讼策略等诸多问题。同时,这也被看作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常见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之一。相关律师称,与该案例相关的问题都有法可依,有例可循。

  星网宇达究竟是如何打赢这场输不起的官司的?在知识产权日显重要的年代,地理信息企业应该如何面对专利纠纷的挑战?

  被实名举报,要求终止上市发行审核

  2015年3月18日,原告王恩惠的一纸诉状,将正处于上市筹备期的北京星网宇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该诉状称,星网宇达未经其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及销售型号为XW-ETS2231 的车载移动设备及相关系统,侵犯了其名称为“基于 GPS 的驾驶考试系统”的发明专利权(专利号为 ZL201110382103.5,以下简称“涉案专利”)。

  因此,原告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令星网宇达停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和销售涉诉侵权产品,赔偿因侵权行为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1,000 万元,赔偿其因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 50 万元。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此案。

  两天后,王恩惠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实名举报,要求中止对星网宇达的上市发行审核。

  2015年4月14日,星网宇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委员会)提交请求认定涉案专利无效的请求。

  2015 年9 月16 日,专利复审委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认定王恩惠所持有的涉案专利全部6 项权利要求均不具备创造性、新颖性,据此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2015 年 11 月 20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驳回原告王恩惠的起诉。

  2015 年 12 月 15 日,王恩惠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请求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 26998号),星网宇达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此后,又历经2次行政诉讼。

  2017年7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王恩惠败诉。

  诉讼针对的智能驾考系统,是星网宇达的命根子

  泰伯网记者了解到,此次诉讼针对的北斗智能驾考系统,是让星网宇达崛起的发家产品。

  这还要从星网宇达的掌舵人迟家升的创业经历谈起。

  这位曾有过22年军旅生涯的退伍军人在2005年一手创办了星网宇达,在公司成立之初,主要是通过代理海外产品获取利润。但是很快,迟家升就意识到不掌握核心技术非长久之计。

  2011年,星网宇达提出一种以北斗多模多频高精度芯片为基础,融合组合导航技术、虚拟传感器技术、智能评判技术,软硬结合的智能驾考系统研发思路。

  2012年9月,公安部修订后颁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驾考机构,对“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并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

  星网宇达的产品可谓恰逢其时,到2014年年中,星网宇达这套智能驾考系统已铺设到北京、安徽、河北等全国上千所驾校。

  据此前星网宇通发布的财务情况来看,2013年星网宇达测量类产品总营收约为1.50亿元,其中智能驾考系统的销售额就达到了1.30亿元。

  综合以上情况来看,如果星网宇达在专利侵权案中败诉,则很可能上市受阻,再谋求新的上市机会或将遥遥无期。

  律师观点:打掉专利权是常见的诉讼策略

  起诉专利权被侵犯,却最终失去了专利权,这样的结果对于王恩惠来说是否显失公平?

  泰伯网记者采访了专攻知识产权案件的北京智秀律师事务所崔红秀律师。她表示,在知识产权纠纷中,打掉专利权通常是作为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首选应对方案,以此使对方丧失权力基础,无诉可诉,以不战而屈人之兵。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发明专利采用的是实质审查,申请的难度最高,因此专利权也最为稳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采用的是形式审查,申请相对来说较为容易,因此专利权的稳定性较差。

  星网宇达的律师团队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涉案专利无效的请求,所依据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专利无效宣告制度。

  该制度不限定申请人,任何人均可以对有效状态的专利技术申请无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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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被告的律师团队以一招“釜底抽薪”,干脆利落的打掉了原告的专利权,而不是部分权利,避免了后顾之忧。

  对于诉讼技巧的应用炉火纯青,崔红秀律师给予了高度肯定。她表示,尽管从法律救济的角度来看,原告王恩惠仍有申请再审、乃至抗辩的权利,但是胜诉的希望已经微乎其微。

  泰伯网记者调查后发现,星网宇达在该案中的代理律师为金杜律师事务所毛琎。据其官网显示,毛琎在专利无效、专利和商业秘密侵权诉讼领域有丰富经验。毛琎曾代表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赢得重大诉讼和再审案件,部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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