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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规:《指导意见》出台

与其它的互联网创业项目不同,共享单车这个风口,成为城市公共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多层次城市交通中的一个重要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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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件中,“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各地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给了共享单车一个主体身份,下面说说《指导意见》中几个小细节。[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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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共享电单车被宣布死刑,一批创业者和投资人或血本无归。

  在确定共享单车是城市公共交通一部分的同时,有这样一句话:“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其实,在共享单车火起来之后,电单车便开始出现在多个城市。一大批的创业者和投资人将目光聚焦在共享电单车这个新的方向。但在之前,我们也发现多个城市对共享电单车项目叫停,也有城市对这个项目持观望态度,所以这个领域一直存在创业风险。从这次指导意见来看,似乎是直接给电单车判了死刑,诸多创业者和投资者可能血本无归。[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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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市场将淘汰没有技术的共享单车。

  文件中对共享单车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无论是对单车本身的质量、技术含量,以及运营单车的互联网平台,都需要有很高的技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车都可以拿来共享。车的质量越好、技术含量越高、运营越高效的企业,将会胜出。[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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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人信用将出现“道德信用”新维度。

  单车的骑行记录,将成为个人信用的一个重要维度。之前,共享单车被称为“国民照妖镜”,人性中各种自私、邪恶的一面,在共享单车中被放大。但随着共享单车快速发展,这将会成为个人信用的又一个维度。与我们银行信用卡、资金借贷中产生的“财富信用”不同,这是衡量人的“道德信用”的一个因素。[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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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可能会给共享单车企业带来两方面的挑战。

  现阶段对于企业比较有挑战的有两个方向:一是,“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二是,“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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